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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教育專業人員鐘點費調整為服務非偏遠地區每小時新臺幣(以下同)1,000元,服務偏遠地區每小時1,100元,自109學年度(109年8月1日)起開始實施(詳如內文公文圖)。

衛福部109年2月20日衛部醫字第1091660155號令公佈OT可執登場所,當時公告場域較不全面,故全聯會(時任第6屆張理事長及理監事)即發文請求衛福部依現況開放OT可執登場域。 歷經數月的努力,今得到回應:衛福部發佈1091663917號令,自109年8月3日起更新OT可執登場域。與之前相比,更形擴大且更符合民眾需求及OT現況。 全聯會將會為民眾福祉和治療師權益繼續努力,同時也拜託會員夥伴一起關注公共事務,為OT爭取更美好的明天。

衛福部109/5/7來函說明「社團法人大台南熱蘭遮失智症協會」舉辦之「失智症照護師認證專業課程」,其所謂「失智症照護師」稱謂僅為該會內部使用,非長期照顧服務法所訂人員種類,請會員留意。

各位會員大家好: 感謝大家對職能治療師法修法的支持與關心,在上週經立法院環衛委員會審議通過不需協商後,本來很期待今天能夠排入議程趕在本屆會期結束前通過,讓更多民眾受惠,也讓職能治療師避免在服務時擔心有違法之虞。 但是近期有些團體因為不了解本次修法的意義,一昧用抹黑或不實言論發函或動員阻擋本次修法,立院黨團因這些少數團體抗議之故,而對此修法有所疑慮,所以並未排入今日院會議程,亦即,幾乎不可能在本屆立委任內通過,待下屆改選後所有流程須從頭再開始。 非常謝謝支持修法的立委及會員們,我們會繼續努力,完成修法的目標。 再次感謝立法委員吳玉琴,在本次職能治療師法修法過程中傾全力支持相挺,我們給予最深的謝意與感恩。 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暨 臺灣職能治療學會 敬啟

關於此次職能治療師法修法,並未改變職能治療師原訂的法定業務內容,其依舊是職能治療師法第12條載明的第1到第8款。 一、修法不會造成醫療體系混亂 二、特殊教育不受到箝制 三、運動防護能有更多專業合作 四、延緩失能照護不會受到影響 五、提升民眾傷病預防權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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