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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此次職能治療師法修法,並未改變職能治療師原訂的法定業務內容,其依舊是職能治療師法第12條載明的第1到第8款。 一、修法不會造成醫療體系混亂 二、特殊教育不受到箝制 三、運動防護能有更多專業合作 四、延緩失能照護不會受到影響 五、提升民眾傷病預防權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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